国内首例非法组织他人进行美股交易案告破 15人获利2000多万被抓

据山东临淄警方消息,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破获一起擅自设立证券机构交易美股证券业务案件,打掉6个擅自在境内设立交易美股的证券机构团队,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涉及美股交易股数210亿股,涉及交易金额数百亿美元,系国内首例擅自在境内设立交易美股的证券机构案件。

非法组织他人进行美股交易业务 15人被抓

2022年4月11日,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参与美股交易,怀疑其中有犯罪行为。经初查,初步证实在淄博等地有多人非法组织他人进行美股交易业务。4月15日,分局对“4·11非法经营美股案”立案并展开侦查。

专案组民警通过摸排,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非法组织他人交易美股的办公地点。由于美股开盘是在美国的白天,正好是国内的晚上,办案组民警便昼夜不间断盯梢。经过大量工作,排查摸清了所有组织美股交易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规律,初步掌握了擅自设立美股交易机构组织实施美股交易的犯罪事实。

后办案组在市局网安支队领导下,采取统一行动,一举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员抓获到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紧锣密鼓,通过对后台数据进行研判,延伸对国内其他涉案团队进行打击处理。随后,专案组奔赴全国各地,先后捣毁省内外6个擅自在境内设立交易美股的证券机构团队,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谢某某等15人,共计追缴违法所得2400余万元。

涉及美股交易金额数亿美元 获利2000多万人民币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从2014年开始接触美股交易业务,通过从他人处获得的美股账户开始进行个人美股交易,后孙某某不满足于个人交易,开始谋划发展交易团队赚取佣金牟利。自2017年开始,其先后分仓完成美股交易子账户数百个,并将子账户提供给全国各地的客户团队(交易室),在客户团队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将最多100倍资金杠杆的交易额度提供给客户供其交易美股使用,孙某某等人从交易客户的盈利和交易手续费中抽取佣金提成进行营利。

据了解,在中国证券A股市场中实行的是T+1交易规则,该规则有涨跌限制,对融资融券有严格的准入门槛,融券时杠杆比例是1:1,能够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合理保护股民的投资。而孙某某采用100倍资金杠杆的形式是美股交易实行的T+0交易规则,股票可以当天随意买卖,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一旦出现亏损,美国券商和中间机构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会将股民的股票账户强行平仓,使得股民的投资瞬间赔光,血本无归。

为了达到营利目的,孙某某不仅为客户提供美股交易账户、杠杆资金,还为客户提供交易指导、交易地点、设备和交易软件,甚至通过求职招聘网站寻找客户,以垫付保证金、提供资金结算等方式吸引他们加入,以达到在交易客户的盈利和交易手续费中抽取佣金提成营利的目的。

据初步统计,自2017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以及各客户团队负责人员共涉及美股交易金额数亿美元,获利2000多万元人民币。

系国内侦办的第一起涉及美股交易类犯罪

“4·11非法经营案”系国内侦办的第一起涉及美股交易类犯罪。由于国内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前主要针对的是国内证券市场类犯罪,国内缺少相应的判例,而且该案涉及全国多个地区,存在网络化、专业化,隐蔽性强等特点,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调查发现,201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份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指出,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证监会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在此之后,一些国外的券商或机构为抢占中国境内市场,暗地里通过网络向中国境内提供美股交易业务,境内某些个人或公司为牟利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机构提供美股交易服务,不仅危害了国内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且衍生了非法骗购外汇、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以及诈骗案件的发生,产生了大量不安定因素,严重扰乱了国内的经济秩序。

“4·11非法经营案”的告破,打响了打击境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机构交易美股证券的第一枪,有效震慑了国外券商和中间机构各方,斩断了国外券商、中间机构伸向境内搜刮钱财的触手,展现了“净网”专项行动的成果。

民警提醒市民,境内投资者通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证券机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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